布洛芬緩釋膠囊(芬必得)
通用名稱:布洛芬緩釋膠囊(芬必得)
【成份】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克。輔料為:糖、淀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烷酮。
【功能主治】用于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偏頭痛、牙痛、痛經、關節痛、肌肉痛、神經痛,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不良反應】1.少數病人可出現惡心、嘔吐、胃燒灼感或輕度消化不良、胃腸道潰瘍及出血、轉氨酶升高、頭痛、頭暈、耳鳴、視力模糊、精神緊張、嗜睡、下肢水腫或體重驟增。
2.罕見皮疹、過敏性腎炎、膀胱炎、腎病綜合征、腎乳頭壞死或腎功能衰竭、支氣管痙攣。
【禁忌】1.對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者禁用。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3.對阿司匹林過敏的哮喘者禁用。
【注意事項】1. 本品為對癥治療藥,自我用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過5天,用于解熱不得超過3天,如癥狀不緩解,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2. 本品最好在餐中或餐后服用。
3. 對本品及其其他解熱、鎮痛抗炎藥物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4. 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現皮疹、粘膜損傷或過敏癥狀,應停藥并咨詢醫師。
5. 必須整粒吞服,不得打開或溶解后服用。
6. 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復方抗感冒藥)。
7. 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8. 腸胃患者適用期請咨詢醫師或藥師,既往有與使用非甾體類抗炎藥治療相關的上消化道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9. 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60歲以上、支氣管哮喘、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礙(如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
10. 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近期進行過胃部手術、慢性腸炎或克隆氏病、心功能不全、高血壓。
11. 有系統性紅斑狼瘡或混合性結締組織病,免疫系統疾病導致關節疼痛、皮膚改變和其他器官的病癥患者慎用,因有增加無菌性腦膜炎的風險。
12. 如出現胃腸道出血或潰瘍、肝、腎功能損害、尿液混濁或尿中帶血、背部疼痛、視力或聽力障礙、血象異常、胸痛、氣短、無力、言語含糊等情況,應停藥并咨詢醫師。
13. 總體而言,小劑量布洛芬(每日<=1.2克)不會導致心肌梗塞風險增加,而在采用高劑量和延長治療時,應警惕這種風險增加的可能。
14. 本布洛芬膠囊制劑僅適用于成人。
15. 準備懷孕的婦女應慎用或在醫師指導下使用,因布洛芬屬于非甾體類抗炎藥,有可能消弱女性生育力,但停藥后具有可逆性。
【藥物相互作用】1. 本品與其他解熱、鎮痛、抗炎藥物同用時可增加胃腸道不良反應,并可能導致潰瘍。
2. 本品與肝素、雙香豆素等抗凝藥同用時,可導致凝血酶原時間延長,增加出血傾向。
3. 本品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藥物同用時,能使這些藥物的血藥濃度增高,不宜同用。
4. 本品與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時,后者的排納和降壓作用減弱;與抗高血壓藥同用時,也降低后者的降壓效果。
5.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藥理作用】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鎮痛、解熱和抗炎的作用。且為緩釋劑型,可使藥物在體內逐漸釋放。每服用一次,可持續12小時止痛。
密封保存。
【有效期】36個月。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0900089
【生產企業】中美天津史克制藥有限公司